来源:中国中小学教育网  作者:倪方六

  “三舍法”后来还被推广到地方,一度成为当时全国小学教学的管理模式。设“快慢班”,对小学生进行分等,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,所以“三舍法”遭到反对,并没存在多久。

  虽然说可以“小升大”,但并非每个小学生都能上大学的,对于乡村小学生则根本不可能。即便是在国子监读书的官吏子弟也有名额限制,如宋代,便控制“升学率”,《宋史·选举志三》记载,熙宁十年(公元1077年)曾推出面向宗室学生的“宗子试法”,规定“十取其五”,即升学率50%。

  需要注意的是,古代“教育不公”现象很严重,在宋代以后,解决教育不公受到重视。到元明清三代,中国古代的小学教育走向兴盛,特别是元代,大力推广乡村小学,要求“遍立学校”,五十为一社,“每社立学校一”,农村孩子受教育机会大增。

  明清时期,由地方官府或慈善人士开办的义学(义塾),得到进一步发展。义学是免费的,面向穷苦人家孩子的“上学难”问题,这可视为古代的“希望小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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